宋朝削弱知州

宋朝削弱知州

大家好,关于宋朝削弱知州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刺史和知州有什么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北宋机构设置方法
  2. 宋代通判是几品官
  3. 刺史和知州有什么区别

[One]、北宋机构设置方法

北宋主要中央机构沿袭唐制﹐分为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计省)、六部(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四院(枢密院、宣徽院、翰林学士院、諌院)、一台(御史台)、九寺(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六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司天监)、一司(殿前司)、一军(侍卫亲军).

[Two]、宋代通判是几品官

1.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2.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明、清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清各州另有州判,分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等事。

1.知州是为了削减节度使权利而产生的职位:

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

2.通判视为了削减知州的权利,防止知州权利过大: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Three]、刺史和知州有什么区别

〖One〗、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刺史的职权范围基本涵盖了地方郡守的吃喝拉撒、一言一行,如有发现情况,可以直接向皇帝检举。知州一词是宋开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这里的州,泛指民政。也就是某省或者某市的一把手领导。

〖Two〗、也不知回答的如何,希望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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