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唐朝选任制度和科举制是谁创立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唐朝选任制度以及科举制是谁创立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弊端有哪些
〖One〗、进入帝制时代以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汉魏六朝时期的察举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察举制时代面临的问题是有条件出任官员的人数有限,察举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选拔人才。科举制时代的问题正好相反,随着门阀贵族的衰落、文化知识的普及,有条件有资格出仕任官的人越来越多,而能够安排的员阙却是有限的。所以,科举制及各种配套的官员选任制度的目的是,除了选拔国家治理需要的人才外,还在于淘汰或黜退大量的有任官资格的人。因此,如何引入竞争机制就成为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
〖Two〗、在唐代选官制度中举和选分离,宋代以后,举和选逐渐走向合一
〖Three〗、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的竞争机制,首先体现在考试选官的制度之中。考试选官的原则确立于隋唐时期。以往人们一般强调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在考试选官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唐代的铨选更能够体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精神和原则。因为在唐代选官制度中举和选分离,举指科举,选指铨选。科举只是获得出身的考试,而获得出身的途径,除了科举外,还有门荫、流外入流、军功授勋和其他杂色入流等。无论何种出身,要出仕任官,都必须经过吏部或兵部的铨选。即使是任满待选的前资官,在重新出任职事官时,也同样需要经过铨选考试。铨选是所有人进入官僚队伍的必经之路;或者说,不论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出身,所有出仕任官的人都必须通过铨选来选拔。
〖Four〗、宋代以后,举和选逐渐走向合一,科举及第者很大一部分可以直接出仕任官,考试选官的原则在科举制度中就得以实现。考试选官的核心精神就是优胜劣汰,以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为原则的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最基本的竞争途径。尽管自科举制诞生以来一直到科举制的终结都存在着家庭背景、人际网络、权钱交易、个人喜好等因素对公平竞争原则的冲击和干扰,但是,以考试成绩定去留的基本准则是无可动摇的。科举选官制度是中国帝制后期社会流动的根本途径,也是保持社会活力或全体社会成员进取心的基本动力之一。
〖Five〗、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解决的只是出身的问题,是在初次入仕任官的环节上设立的竞争机制,对于已经进入官僚体制的大量所谓“前资官”来说,在他们升迁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竞争,既是保证选官公正有序的需要,也是选拔人才的需要。中国古代选官思想中强调“为官择人”,就是选拔符合岗位需要的人担任相应的官职,而不是“为人择官”,不是为了安排人而选官。如《周礼》就说“官不必备,惟其人”;西晋刘毅在《九品八损疏》中提出,“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得其能则成,失其能则败”;唐太宗更是明确指出要“量才授职”、“用人如器”。如何才能做到“为官择人”,如何在客观上选拔出符合岗位需要的人才,在主观上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就成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的关键问题。总结隋唐以后选官制度和选官实践的发展,在保证选官有效竞争方面,大体有以下一些制度和措施。
〖Six〗、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出身,成为唐宋以后选官制度中的所谓“正途”。但是,由于科举考试自身存在的局限,尤其是考试内容和录取标准趋向于程式化,最终发展到所学非所用的境地,这就使得科举考试不能满足选官的需要。历代都在科举选官的同时还开辟其他的入仕之途。如唐代的入仕之途包括门荫、贡举和杂色入流,宋代的入仕之途包括科举、荫补、荐举等,明代则有“三途并用”之说,荐举为一途,进士、监生为一途,吏员为一途。多种出身途径并存,意味着在取得任官资格的起点上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科举录取名额有限的背景下,保证了等待在官僚队伍门槛外有足够多的候补人员,给获得科举功名者甚至已经进入官僚队伍的人以有形无形的巨大压力。
〖Seven〗、举荐不仅是出身途径之一,也一直是获得出身之后官员升迁的重要途径。不过,要使保举在官员选任中真正发挥作用,前提是社会风气良好,人们推荐出于公心。然而,自从隋朝废除长官自辟僚属之制而实行所有官员都由吏部统一任免之后,举荐与铨选就从此兴彼废逐渐走向彼此配合。能否获得高级官员或知名士人的举荐,成为选官制度中的又一种激烈竞争。
〖Eight〗、常规选官与特殊人才选拔途径的区分
〖Nine〗、常规选官主要是指由尚书吏部主持的铨选,有一套完整的规程,并逐渐发展到按照资历甚至纯粹按照年资来授任官职。唐宋时期有《循资格》,作为选任官员的法令依据,循资原则普遍运用。唐代的《循资格》规定,“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卑官多选,高官少选,贤愚一贯,必合乎格者乃得铨授。自下升上,限年摄级,不得逾越”。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并不能一概否定按照资历任官。这种做法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够防止投机取巧、钻营趋竞,使一般循规蹈矩之人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同时又严格限制了每年参选的人数,避免了铨选过程中的混乱。
〖Ten〗、但是,如果完全按照资历来选任官职,势必会造成因论资排辈带来的贤愚混杂,也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取,从根本上违背了“为官择人”的准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唐代开始就在探索实施一些选拔特殊人才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是对官职进行分类和分等,将一些具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岗位单列出来,通过各种特殊的途径和选拔方式来加以选任。如通过平判入等对于铨选试判成绩优异者加以特别任用或破格提拔,通过设立科目选突破资格的限制,特设一些难度大、录取要求高的科目,让那些还没有达到参选年限的选人应选,成绩优秀者予以破格任用,以体现择优的原则和精神。通过特殊途径选拔非常人才的做法一直到明代还在实行,所谓“舍法循资以用常才,而科目则以待非常之才焉”,即通过学校教育选拔常规人才与通过科目选拔特殊人才相结合。
1〖One〗、强调资历的常规选官与贯穿择优原则的特殊选官相结合。一方面,平常之士自有常选,循资授任,按照任官的年限逐级上升,尽管升得很慢,但只要没有罪愆,都是有升无降,保证了官员选任的秩序和程序公平,也使人不绝仕进之望,有利于稳定官僚队伍;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较强决策能力和杰出领导才能的高级官员和各部门领导人员,则通过不限资次、不限选数的各种特殊途径加以选拔,使真正的才学之士不致因停年限格而老于下位。
1〖Two〗、考核制度逐渐严密,竞争条件日益严备
1〖Three〗、出自《尚书·舜典》中的“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意思是指黜退昏愚而晋升贤明的官员。随着考课制度逐渐公文化和程式化,年资和考绩成为获得升迁资格的基础。宋代有所谓“磨勘法”,将年资和考绩结合起来,出身和资历凌驾于政绩、功效之上,通过一次磨勘就等于积累了一重资格,为下一次升迁攒下了资本。这种做法一方面使竞争有序化,同时也使竞争贯穿始终,并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官员们希望与压力并存,尤其是压力无处无时不在。
1〖Four〗、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强调培养与选拔并重,除了学校培养之外,还特别强调地方行政历练。唐代提出了“不历州县者不拟台省”的原则,宋代以后,科举及第者要升任高级官职就必须具有地方工作历练,地方历练成为选官竞争的主要条件之一。这项制度一方面硬性要求中高级官员必须具有地方任职经历,解决了内外官流动的滞碍,另一方面又为任职基层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升迁的机会。事实上,自宋代以后,中央的中高级官员和地方长官,大都具有长期的地方任职经验,这使他们成为能够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通用型人才。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进入仕途的前提是科举及第,这又使其具有了较完备的文化素养和较高的知识水平。在此基础上,复合型官僚群体得以形成。
[Two]、科举制是谁创立的
〖One〗、科举制是唐朝武则天时期创立的。
〖Two〗、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在位期间创立了科举制,用于选拔人才。
〖Three〗、科举制是一种重要的选拔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Four〗、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的选拔人才的制度,五代前开始出现,唐朝至清朝均实行,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压抑民智的制度之一,但也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文化程度,使得百姓中出现更多的才子佳人,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
[Three]、明朝各部职责
〖One〗、说起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是朝廷的重要机构,各部尚书也是位高权重。实际上,六部真正被赋予重权是在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以后,而且有明一代,也是六部权力最重的一个时期。下面就具体来说一说明代的六部。
〖Two〗、六部自隋唐创建以后,一直是宰相机构的曹属。北宋元封改制后,门下、中书、尚书三省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掌六部事。元代中书省权重,六部为中书省之具体办事机构,六部官员一般由宰相推荐人选,皇帝批准任命。宰相对六部工作可直接监督,对不合格者给予处罚。
〖Three〗、明初承袭元制,六部属中书省,“权轻,多仰丞相意旨”,洪武十三年(1380)罢丞相,革中书省,“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力地位大大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Four〗、其一,提升六部品秩,尚书之品级由正三品提升为正二品,成为公孤等荣衔外品级比较高的实官,侍郎则由正四品升为正三品。建文时,还曾一度改六部为正一品衙门。形成“官必以尚书为尊”的局面,实前所未有。
〖Five〗、其二,六部机构设置大为完备。明代六部机构设置的特点主要有:
〖Six〗、1,吏、礼、兵、工四部,仍沿前代按工作性质各分为四司,而户部和刑部则按全国十三布政使分为十三个清吏司进行分区管理,反映了职权的扩展。并吸收金元六部“科”和“曹案”的分工体系,于司下设科,形成部、司、科三级系统,机构设置更为完善。
〖Seven〗、2,人员的品级和素质显著提高,如主事一职,洪武时期改为司官,与郎官并列。中期以后,主事以上官员均以进士选用,极精华之选。
〖Eight〗、3,各部创设司务厅,以司务为首领官,负责文书收登转发、催督办事程限、管理吏员杂役等日常事务。
〖Nine〗、?其三,六部职权大为扩展。废中书省后,六部奏事无须再通过宰相,连六部司官也可以直接向皇帝上疏。皇帝发布政令后,直接交由六部执行。在参与决策上,六部,尤其是吏部,在廷推、廷议等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皇帝如将政务下部议,则由该部直接向皇帝提出决策方案。在政务运行中,除重大事项需奏报皇帝批准外,日常事务可以自行处理。
〖Ten〗、由于明代六部分割了宰相很大一部分事权,因此各部在其管辖范围内权力都有了很大扩展。其中又以吏、兵、户、礼四部最为突出。
1〖One〗、六部中以掌管文官用人权的吏部地位比较高。吏部尚书地位之尊,在朝中首屈一指,享有“赞天子之治”的特殊地位。以至于有人说:“今吏部之职,拟古宰相。而其黜陟之柄,有宰相所不及者。”
1〖Two〗、明代吏部用人权之广泛,可谓空前绝后。对高级官员之选任,唐代五品以上由宰相提名,皇帝任命,称“制授”;宋代高级官员由中书门下(政事堂)“堂除”。明代内阁大学士、吏、兵二部尚书等重要职位的人选,虽然存在皇帝特简和廷推(大臣公议)两种途径,但前者往往被认为是违制的行为。其余九卿等高级官员,则例由廷推产生。
1〖Three〗、?在廷推中,基本原则是“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吏部是当仁不让的主导者。不难看出,对于高级官员的铨选,吏部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原属宰相的相当一部分高级官员铨选权为吏部所继承。
1〖Four〗、九卿以下官员和地方官,吏部通过部推(吏部内商议)和大选、急选等常规办法进行铨选。部推由明初保举法发展而来,主要适用于小九卿、布按二司及知府等,由吏部具名推荐,皇帝点用。大选、急选属常规铨选,吏部照章办事,皇帝一般不加以干涉。
1〖Five〗、吏部分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每司下设若干科。四司中以文选、考功二司最重要。文选掌官员选任,考功负责官员黜陟之典,即考满、考察。
1〖Six〗、考满是官员任满一个期限后对其进行考绩。明代规定,四品以上京官,任满由皇帝决定升降去留。外官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满由都察院考核,吏部复核并提出黜陟意见,最后由皇帝定夺。在京五品以下属官考满,先由各衙门正官写出评语,送都察院考核,吏部复核。
1〖Seven〗、?考察是定期对官员进行复查,分为京察和大计。京察中四品以上官员采取自陈方式。各衙门属官由正官考察,吏部审核确定黜陟。大计由布按二司考察其属官及所辖府州县正官,布按二司官由巡抚、巡按考察,最后呈送吏部定夺。凡在大计中受到处分者,规定永不叙用。
1〖Eight〗、明代吏部无论在官员选任上还是考核上,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正因如此,吏部成为中央最重要的衙门,吏部尚书成为百官之首,侍郎可与他部尚书均礼,吏部司官,尤其是文选司司官,亦为人所尊礼。
1〖Nine〗、与吏部负责文官选任相对,兵部负责武职选授。明代以前各朝,兵部属尚书省或中书省,不掌握军政实权。明初,兵部权力受中书省和大都督府的制约。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以后,大都督府一分为五,兵部权力崛起。
20、又,明代无枢密院之设,兵部的权力更为突出。除掌武职选授、后勤、驿站等事外,还负责军队训练、调遣、战事谋划,甚至可以直接统帅军队。兵部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中,武选掌除授,职方掌军政,尤其重要。
2〖One〗、和吏部文选司一样,兵部武选司职责最重,“掌卫所士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凡五军都督府掌印、佥书等官缺,由兵部会奏推举,奏请简用。地方各都司掌印、佥书等官有缺,亦由兵部拟奏简用。
2〖Two〗、?职方司“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明代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相互制衡,都督府掌军籍,兵部掌制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明代为防止军权旁落,凡重大军事决策、发布军令、任命将帅,都由兵部题奏后,请旨而行。
2〖Three〗、兵部的权力除了掌握军令外,另一重要的方面是作为文臣直接控制军队。明代采取以文制武的军事领导体制,地方镇守或命将出征,武臣为总兵官之外,每派文臣提督军务。兵部官员以文臣身份外出提督军务的情况十分普遍,从永乐朝开始一直到明末,皆为常制。
2〖Four〗、明初设六部时,号称“吏部体最尊,户部权最重。”户部掌国家财政,辖十三清吏司,各司下属四科: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职能有管理天下人口、田土,征收赋税,供给禄饷,管理库藏、仓场等项。
2〖Five〗、明代户部不像宋代那样财权三司分立,户部仅得其一,而是享有独立完整的财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明代户部的权力是前所未有的。不过,古代封建社会,财政管理制度较为落后,而且受专制皇权的侵蚀也较为严重。皇帝以天下财货为私有,任意挥霍,这也是明代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2〖Six〗、事实上,户部的权力并没有起初设立时所说的那样“权最重”。户部的日常工作,只是忙于琐碎的田土税粮统计和仓储管理,不能做出宏观的财政决策,更谈不上实施有效的措施改善国家财政,推动经济发展。
2〖Seven〗、此外,户部尚书在管理日常财政事务时,受到皇帝的制约较多,他们往往无法独立行事。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户部与吏部、兵部无法相比。?
2〖Eight〗、明代礼部职责范围也很广泛,《明史·职官志》记载:“周宗伯之职虽掌邦礼,而司徒掌邦教,所谓礼者,仅鬼神祠祀而已。至合典乐典教,内而宗藩,外而诸藩,上至天官,下逮医师、膳夫之属,靡不兼综,则自明始。”
2〖Nine〗、礼部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以仪制为最重。礼部地位之重要是由于意识形态的需要,中国古代君主崇尚以礼治国。礼部尚书自成化、弘治以后,往往以翰林儒臣担任,而且一般都是皇帝的老师。正是因为礼部尚书与皇帝的特殊关系,所以有明一代,礼部尚书得公孤衔者比较多。也可以说,礼部尚书之尊,实际上就个名义,而非实权。
30、刑部“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复、关禁之政令。”明代六部之中,刑部职权受干扰最大,权力相对较小。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称“三法司”,具体分工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重大案件要由三法司或九卿会审,而在比较高的司法审判——朝审中,执笔的却是吏部尚书。
3〖One〗、此外,宦官、锦衣卫也侵蚀了一部分司法权。刑部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审核地方大案,审理中央百官案件。民间狱讼非通政司转达,刑部不得受理。
3〖Two〗、工部在六部中地位最低,且有的尚书、侍郎是以工匠出身,所以被清流所薄。工部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营缮司掌经营兴作之事,虞衡司掌山泽财捕、陶冶之事,都水司掌川泽、桥道、舟车、织造等事,屯田掌屯种、薪炭、夫役、陵寝等事。
3〖Three〗、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明代六部是历代中地位比较高的,与前代相比自不待言,与其后的清代相比亦复如此。尽管明代中期以后,内阁实际上成为比较高中枢机构,但六部的地位仍然举足轻重,甚至一度与内阁产生权力之争。以后关于阁部之争,再作具体说明。
好了,关于唐朝选任制度和科举制是谁创立的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