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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北宋初年完善科举制的具体措施
一般来说,在考试之前,地方都会对考生的身份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那些品德不好、家风不好的考生是禁止他们参加考试的。
而且考试时要求考生只能在一个地方进行考试,避免一人多考的现象产生,考试之后各个州的长官推荐过来之后,要进行一定的面试。
面试相当严格,十人一组,一人表现不好,十个人都会丧失考试资格。当时还可以举荐,但是被举荐了大多都是有后台的官家子弟,这种方式也成为了豪门子弟进入仕途的捷径,宋太祖最终把这项制度禁止了。
隋唐时期参加科举考试的学生,大多是来自学馆的读书人,宋朝初期便不再接受社会学生,所有的考生都是来自地方的学馆及中央的大学,到了宋仁宗时期,规定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在学校学习300天。
在宋代科举考试资格很低,所以科举人数大大增加,而且国家对于贫困学子还有补贴,所以在宋朝对于考生身份的偏见几乎不存在。
这样也为宋朝提供大量的寒门学子,他们中的一些有志之士,也为后来宋朝的统治贡献力量,从而使宋朝朝廷中的各方实力趋于平衡,使宋朝的政治更加稳定。
科举考试从隋朝开始兴起,一直都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不过从隋唐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有很多徇私舞弊的情况出现,而且在隋朝时期的科举制度有很多缺陷。
他们只看到了官员的文采,但是就其他素质方面并没有考核,所以到了宋朝,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选拔人才,杜绝徇私舞弊,这种现象便产生了糊名考试。
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考试方法,就是将考生的试卷上的名字和籍贯都封住,等考官改完试卷之后再评定名次,之后再公布名字。
显然,这种方式有效杜绝了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在选拔人才上,也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
在糊名考试之后,显然还有一些人侥幸成功,那么后面等待他们的将是更为严苛一关,从武则天执政开始,就有了殿试。
殿试就相当于现在的面试,到了宋朝宋太祖赵匡义为了考察人才,便亲自面试,他们由皇帝亲自出题,殿试的过程十分繁杂,一般皇帝会派驻一些官员用一天的时间去考察他们的文采,殿试结束之后,皇帝也会亲自宣布名次。
宋朝与唐朝不同,唐朝考试的科目很多而且不实用,在庆历新政之后宋朝的科举更注重实用,范仲淹他们建议考察经书的意义以及策论,同时还设定了法科,主要考察法律以及锻能力。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朝代不断的改进,考试内容的变化,其实也是宋朝发展的一个缩影,统治者认识的背诵与默写毫无技术性,而且并不实用,在真正的治理方面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当时进行了一部分改革。
隋唐时期科举考试一般是一年进行一次,在唐朝统治期间,总共进行270多次科举考试。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依然实行的是一年一考。
当宋太宗实行两年一考,一年一考的现象都有,主要是根据国家当时是否缺乏人才而定,如果前一年录取的人才较多,就会在后一年停止科举。
但是科举次数举行的少,并不代表着录取的人少,在宋太宗在位的21年,虽然只举行了八次科举考试,但是录取的人数相当可观。
而后在宋真宗和宋仁宗时期考试周期也是不固定的,但一般都是两年或三年一考,因为两三年一考有利于学习,所以在后面元明清朝他们都效仿宋代都是三年一考试。
在唐朝就有不准考官有亲属参加考试,在北宋时期这个制度不断完善主考官、副考官等参与考试的人员,他们的亲属和门客都必须参加“别头试”,就是现在的回避制度。
锁院制度其实不是控制住考试的人,而是控制住主考官,一旦主考官确定之后,那么从开始到结束,他都必须在考场之中,不能与外界联系,直至科举考试结束之后才能出来。
当时对于考试的官员也要做十分严格,如果他们有不思其职,或者是没有回避的,一经核实就会对他们进行降职,考生也会被除名的处理,所以当时的科举考试对于考生的要求,以及考官的要求都十分的严格。
[Two]、宋朝的科举制度
〖One〗、宋代的科举制度,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Two〗、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Three]、北宋官僚制度
宋代主要是实行“二府制”,为了防止五代十国割据局面
三师、三公本为亲王使相宰相之加官。惟徽宗时,蔡京为太师时,掌宰相实权。
(宰相)(宋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一品总理全国政事以宋初为例,其他时代变化很多。(以下同)
正二品专司“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戌赏罚之事”
门下省侍中佐天子,审中外出纳之事。
中书省中书令佐天子,宣奉天子命令
三司使三司使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
翰林学士正三品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极端机密文件
(各一人)从二品同唐之制宋之六部、组织上属于尚书省。
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品专掌监察、执法
1.“大夫”为加官,不除人。“中丞”为实际上之台长。
(或从四品)宋之九卿: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路转运司:转运使、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又兼管监察官司吏之事南宋谓“漕司”
提刑司:提点刑狱公事掌司法和刑狱南宋谓“宪司”
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南宋谓“仓司”
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徽宗设,不久废。以上各官谓之“监司”。
经略安抚使掌军事及民政南宋谓“帅司”
正三品掌府之事宋于首都、陪都及特要之地称“府”
(刺史)从五品掌州之治宋不设“太守”,“刺史”乃虚衔。
军监县知某军事戌兵驻县官,兼管军事宋代之县,分为:
(小邑不置者以尉兼)赤县:从八品
其它:从九品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凡县不置主簿则尉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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