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宋朝采取的制度和北宋时期实行什么制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宋朝采取的制度以及北宋时期实行什么制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北宋时期实行什么制
〖One〗、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将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朝历代。
〖Two〗、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职、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
〖Three〗、北宋建国后,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从宋太祖后期起,举人经礼部试之后,必须再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才算合格。这样,被录取的人便成为“天子门生”。
[Two]、两宋时期的地方治理采取什么制度
〖One〗、两宋时期的地方治理采制度: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
〖Two〗、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其长官。由于常常派京官带本官的职衔去掌管一县之事,称知某县事,简称知县。还有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
〖Three〗、县之上为州,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
〖Four〗、为了吸取唐末地方藩镇割据的教训,加强中央对地方官的控制,又由朝廷派通判到各州,名义上是知州的副手,实际上一切州事必须由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方才有效。通判位秩低于知州,但可以监督知州,并且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
[Three]、宋朝的制度史实
〖One〗、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Two〗、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宋朝采取的制度和北宋时期实行什么制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