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唐朝婚约书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唐朝婚约书以及唐朝结婚书内容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唐代嫁妆规格
〖One〗、嫁妆的标准规格是64抬为全份,32抬为半份,小户人家负担不起那么多,一般就为16抬,12抬,也有8抬,6抬的,中等人家大多数为24抬、32抬或48抬。富贵人家则会满了64抬礼数,甚至有爱女心切,把规格抬高到120抬的。不过嫁妆的抬数,不管数量多少看,都必须为双数,寓意着新郎新娘在婚后比翼双飞,白头偕老。
〖Two〗、十里红妆,流金溢彩。洋溢着喜庆的一抬抬嫁妆,也炫耀着新娘娘家的家产和地位。这既是父母给女儿出嫁的礼物,也是旧时新娘婚后生活的“体已钱”,更是在夫家经济地位和话语权的物质保障,也是新娘子足以一生回味的幸福和荣耀。
[Two]、唐代的三大礼书
〖One〗、三书之一,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Two〗、三书之二,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Three〗、三书之三,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Three]、唐朝结婚书内容
〖One〗、《通婚书》有三个核心内容,分别是第几男、年纪、婚配状况。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正妻只有一个,正妻的孩子是嫡子,小妾的儿子是庶子,嫡子和庶子的待遇天差地别。别纸必须写明嫡子和庶子,排名多少。新郎的年纪也必须写明,新郎有无婚聘,也必须写明。
〖Two〗、《唐律疏议》规定,如果男方庶子冒充嫡子,老年冒充少年,则婚约无效,不追聘财。如果男方已婚冒充未婚,问题就不仅仅是不追聘财了,而是要定“欺妄成婚”之罪,要打六前十板,判处一年徒刑。
〖Three〗、如果男方丧偶或者休妻、和离,《通婚书》就必须写明“愿馆舍请休”。《答婚书》也要写明“愿馆舍请休”,表示知道对方有前妻,接受续弦的安排。如此一来,男方才能避免吃官司。
〖Four〗、女方给男方送回《答婚书》,也要写明嫡庶,年纪,婚配情况。如果女方是再婚,《答婚书》也必须写明。男方收下《答婚书》之后,双方的婚约就生效了。在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古代,一纸婚书,就是妻和妾最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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