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唐朝平民怎么称呼小贩的,唐朝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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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唐朝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One〗、唐朝,颁布过《关市令》,无论是量布用的木尺,称重用的铜秤,还是斗、升、合等容器,凡是不符合法定标准的,其持有人都要受罚。这项制度在宋元明清得以延续和细化,其中宋朝是按每月一次抽查度量衡(王安石变法后甚至频繁到每月三次),而在元明清三代,未经官方审验的度量用具,一律不得在市场上使用。
〖Two〗、唐代严禁商贩缺斤短两,以布匹为例,如果整绢长度不满40尺,或者宽度不满5尺,那么卖布商人就等着挨板子吧。类似的规定在后来几个朝代也有,比如北宋前期,棉布宽度达不到一尺八寸的,“杖六十”,并要求对购买者进行赔偿。
〖Three〗、唐朝还颁布过有条件退货的法令。按《唐律疏议》记载,只要消费者在购买时立有合约,买回后三天内发现问题的,都可以找卖方退货;卖方不退的,可以向官府举报,由官府强令卖方退换,并“笞四十”,也就是抽卖方40鞭子。
[Two]、唐朝的街市描写
〖One〗、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Two〗、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汴河景色的。
〖Three〗、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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